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9-23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体育社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局管体育社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请参照《课题指南》)
二、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至少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正或副高级职称、年龄不满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青年学者。
三、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四、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局管体育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局管体育社科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六、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有2013年度及之前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2015年项目。
七、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八、运动技术、运动医学等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教学类研究不属于局管体育社科项目申报范围。
九、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1份,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一律用仿宋体打字填写,A4纸双面印制。以上材料(《申请书》、《活页》)请从文后附件中下载。并于10月17日16时前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十、申报数量限制。北京体育大学及国家体育总局与地方共建的体育院校没单位最多申报10项,其它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其它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体育院校每单位最多申报6项,其它单位每单位最多申报3项。如申报单位现有延期结项的局管体育社科项目,每延期1项则从最多可申报项数中核减1项。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贾勇,王晓甜
联系电话:(029)8816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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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