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6月17日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6月18日评奖公告)。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参评方式
网上注册申报,提交纸质成果参评。作者根据地域或所在单位,向对应的受理单位申报,受理单位向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四、受理单位
省社科联各会员单位、各设区市社科联(未成立社科联的设区市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各高等院校、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等省直有关部门。
五、受理时间
1.即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完成以下步骤:
第一步申报人和项目所有完成人需要网上注册信息,学校审核通过;
第二步申报人网上申报和学校审核通过;
第三步学校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四步提交纸质版成果。
请各申报人注意,务必7月9日前提交一次系统,科研处将进行形式审核,有问题会退回修改。
2.系统正式关闭时间为7月12日,7月9日-12日期间,为学校审核和上级主管审核时间,请各申报人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7月13日前请申报人将纸质版成果包含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2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提交办公楼科研处成果科108室,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装订要求:系统生成申报表打印后,按照申报表附件目录,把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依次装订在一起,双面打印。
4.著作需要提交2套,论文类不需要提交原件,只需要在论文复印件上进行匿名后,在复印装订。所有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5.系统上传的所有佐证材料必须是原件。
六、成果形式
(一)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发表在境外出版物上的成果;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以结项时间为准。
(六)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4.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七、参评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八、申报方式
申报人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经过作者网上成果申报、受理单位审核后提交、报送纸质成果资料等环节完成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小视频。
联系人:张欣、郭小姝
联系电话:88166095
科研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