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11-24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及要求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类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共三类。
(二)被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被推荐的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四)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评审。
(五)推荐书附件中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支持主件相关栏目填写的数据。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红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
(六)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二、推荐原则、程序及时间
(一)根据《西安邮电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优先向校外推荐参评更高级别奖励的资格。
(二)本年度推荐工作启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实行网上推荐。网络推荐时间即日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
(三)推荐程序:
1.项目完成人在线填写推荐材料,提交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教育厅。
3.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推荐材料。
4.项目完成人、项目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由推荐单位送省教育厅指定地点。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一)推荐书是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应当一致(书面推荐书均带有水印)。
(三)推荐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相应整理。
(四)推荐项目单位填写推荐书时,请科学准确选择填写推荐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等影响项目专业评审的重要内容。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每个推荐项目书面推荐书(含附件)一式5份。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封皮。 书面推荐材料请于2015年12月8日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左拉 电 话:88166097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