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政策。
(2)负责制定学校产学研合作的规章制度,与地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资源对接,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院(所)合作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制订和具体实施工作。
(4)做好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共建的创新生态圈、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等的对接与落地工作。
(5)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