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我校授权专利相关费用报销程序的通知
2015-05-18
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专利,简化授权专利费用报销程序,对我校授权专利的相关费用报销程序做如下安排:
一、根据《西安邮电大学专利管理办法》(西邮校发[2014]14号),申请专利必须在学校科技处进行登记,我校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如下办法缴纳:
1、专利授权前的有关申请费包括申请阶段的代理费、申请费、公开费、实审费及已经提交实审项目的维持费等均由课题组支付;
2、专利授权后,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时,应缴纳的专利登记费、印刷、印花费,发明专利前五年的年费,实用新型专利前三年的年费由学校缴纳;其他年度的年费由课题组自行缴纳。
二、办理报销专利相关费用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授权证书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专利缴费发票原件;
3、财务报销单
三、报销时间安排
请相关教师携带以上材料于每月第二周及第四周周三,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103)集中办理报销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不明事宜请向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左拉 88166097
科技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