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2-22
各单位:
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陕西省科技厅文件《关于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发〔2014〕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要求
1. 拟推荐项目必须是获得过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前两个年度连续推荐未授奖的项目,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本年度不予受理。不符合上述单位推荐条件,符合专家推荐方式的项目也可申报。(详见附件)
2. 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2013年3月31日前已实施应用)。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应当于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推荐书中应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基础研究类项目,提供的论文论着应当于2013年3月31日前公开发表,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承担国家、省部级计划或基金支持的项目,应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材料或基金结题报告。
3. 推荐书第三部分“项目详细内容”第7项“经济效益”栏目填写的数据,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出具应用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之外的推广应用单位出具应用证明。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励评审。
5. 提交知情承诺书。对于本次报奖提交的论文论着和知识产权证明中有,但未列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合作者,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将此情况告知,并签署书面知情承诺书,作为附件提交。(详见附件)
6. 推荐项目必须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登记表》于2月28日前交科技处。(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见附件)。
二、推荐书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
1.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拟申报奖励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详见附件)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候选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应包括电子版和书面两部分。电子版推荐书统一使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填写完成,并将“上报数据”发到我校科技处成果科邮箱zuola@xupt.edu.cn;书面推荐书通过推荐系统软件“打印”功能打印完成。
各有关人员在填写推荐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推荐书中“项目类别”、“专业评审组”、“学科分类和代码”等影响项目专业评审的重要内容。推荐项目的有关科学研究创新及推广应用等情况应当在推荐书中“项目详细内容”栏目充分反映,推荐书附件材料无需另附相关研究技术报告。推荐书附件材料请根据项目类别按填写说明的要求整理。
2. 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要求1式12份,其中,3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至少1份附件材料为原件),其余9份推荐书只提供附件目录。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另加封面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2月22日—2月28日:推荐项目成果登记表交成果科;
3月3日—3月6日:科技处成果科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课题装订正式推荐书提交科技处成果科;
3月7日—3月14日:进行拟推荐项目公示;
3月17日:汇总推荐项目资料,加盖学校公章,报送省科技厅。
请各推荐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左拉
联系电话:88166097
附件:
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附件.zip
科技处
201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