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省社科联设立“陕西省县域经济发展重大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及研究方式
该项目围绕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现状,以加快推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为目标,拟在省内确定10--15个县作为研究对象,在对该县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基础、发展愿景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研究对象特点,选择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开展专题研究,提出研究对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路径。具体研究对象由各申报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自主确定一个县,并做好对接和协调工作。
二、申报要求
本项目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以单位课题组名义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一个申报单位原则上申报一个项目。
1.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政策解读能力,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2.各申报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3.本项目鼓励研究者与实际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申请,各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吸纳其他单位和研究机构的人员组成研究团队进行联合研究。
4.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县域经济发展重大研究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项目活页(一式八份)及汇总表于9月1日前提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均需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数量及经费
本项目等级为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的重大项目,拟设立10--15项,每项省社科联资助经费8至10万元(具体经费由立项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享有研究成果的署名权,成果的使用权归省社科联及项目县。发表、出版时须注明系“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并由省社科联审核同意。成果未经审核不得擅自发表、出版等。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省社科联撤销项目: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项目,若为省社科联专家库专家,则要求退出,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项目责任单位退回研究经费。
联系人:李进忠
联系电话:029—88166097
电子邮箱:ljz0999@qq.com
科研处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