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1.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专项项目中设立科技扶贫专项2项。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研究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由所在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各校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教育厅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19年11月11日18:00;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9日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附件材料一式5份。
(三)校内报送材料时间:(1)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4日送至科研处,同时报送汇总表;(2)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1日送至科研处,各单位需要区分标并注申报指标内推荐的项目和推荐参加学校评审的项目,并分别制作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ljz0999@qq.com。
五、其他
(一)为了确保科研计划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组织2020年度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李进忠 029-88166097
附件:1、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指标分配
2、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