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工智能学会2020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等有关规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2020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218号]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是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最高奖,每年设有200万元人民币奖金,具备提名、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人。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可联合提名1人。
(3)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3人可联合提名1人。
2.吴文俊人工智能杰出贡献奖、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含科普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芯片项目。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获奖人: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2项。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2项。
(3)学会专委会主任委员或常务理事: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1项。
(4)学会理事:每5人每个奖项可联合提名1项。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1项。
(6)2016年(含)以后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杰出贡献奖、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一等奖、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一等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1项。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80岁(194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获奖人年龄不超过85岁(193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不超过3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或5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1.吴文俊人工智能杰出贡献奖
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对我国智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杰出智能科学技术专家。
2.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和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含科普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鼓励探索,突出原创,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3.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人工智能专项奖芯片项目
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引领性原创成果取得重大突破的青年科学家或团队组织。
各地方人工智能学会(联盟);全国高校科研院、科技(成果)处,包含计算机、软件、自动化、电子信息、网络通信、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研究(院)所,各智能科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工程)中心等;各高校人工智能研究院(学院)等。每个提名单位年度独立或与其它机构联合提名不超过7个项目成果。学会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每个提名机构年度独立提名或与其它机构联合提名不超过5个项目成果;学会团体(企业)会员单位,每个提名单位年度独立提名或与其它单位联合提名不超过3个项目成果。
(三)提名范围
1.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含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脑与认知科学、群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高级机器学习、类脑智能计算、量子智能计算等)研究中实现重大突破者。
2.在人工智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智能产品硬件开发中取得较大应用价值成果。
3.在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普创作取得的成果。
4.在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含核心算法、感知识别、知识计算、模式识别与数据挖掘、机器感知与机器视觉、认知推理、自主无人系统、人机交互、跨媒体分析推理、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智能计算芯片与系统、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等)取得突出成绩,并在应用领域中领先世界先进水平者。
5.我国人工智能企业具有技术创新工程实践应用案例,为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产生深刻变革的推动者。
6.建成人工智能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并在重点领域展开创新应用取得成果。
7.为推动我国智能化建设,推进创新技术和产业化发展有杰出贡献。
8.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智能系统评测,安全、可信智能系统构建的基本方法等研究方向取得的成果,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的贡献者。
9.建设布局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含人工智能开发工具与基础平台,促进各类通用软件和技术平台的开源开放取得领先技术水平。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芯片项目的技术成果应经过科技成果评价(学会鉴定或相关验收报告),见《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简表》(附件6)。至少具有两年的整体技术应用(即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技术发明成果应取得已授权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8件,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2.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公开发表两年以上(即2018年1月1日以前),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全国或国外学术刊物公开出版或发表,为国际、国内同行公认,对学科发展或实际应用有指导意义。鼓励提供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
3.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的科学普及成果应有广泛社会效应的证明。
4.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提名企业成立满4年可提名本奖;企业自主研发的项目成果(非国家及省部研究课题)原则上符合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提名范围。
5.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6.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受理提名与被提名奖;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提名与被提名本奖,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解密或不涉密证明材料。
7.提名当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被提名人,须在7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已经入选国家“(青年)千人”、“青年拔尖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和获得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科学家不予提名。
8.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提名或被提名本奖。
9.提名年度项目只能提名一类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企业技术工程项目)的完成人。
10.上年度已评定公示授奖并放弃的获奖单位及获奖人,若重新申报,新增成果内容须超过50%。
11.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5)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加大抽查核实力度。
提名者可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家提名
纸质提名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请勿另加封皮。
(二)单位提名
纸质提名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被提名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请将纸件材料于2020年7月4日前报送办公楼科研处1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情况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被提名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被提名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2.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提交3套科普作品。
3.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附件:1.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doc
2.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
3.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doc
4.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5.2020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zip
6.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简表.doc
联系人:张欣、郭小姝 联系电话: 88166095
科研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