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我校2019年度重大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科研成果认定范围及计算时间:
重大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获奖、学术论文、著作、知识产权、科研平台和团队等,教学类成果一律不受理。计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重大科研成果统计奖励标准按照西邮党发【2018】15号文件(见附件1)制定的办法进行奖励。
三、要求
科研处为了进一步提高部门服务质量和水平,2019年度科研项目、论文、成果奖励、发明专利、平台及团队的奖励,以科研处提供数据,老师复核的方式进行;其他特殊奖励由老师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提交至各学院科研管理员。
1.SCI论文、EI论文和CSSCI来源期刊以西安邮电大学图书馆参考咨询部提供检索数据为依据进行奖励。对于未检索出论文数据,需作者本人提供纸质版中科院分区检索证明;对出现多种中科院JCR 期刊大类分区的特殊论文,需作者本人提供纸质版中科院分区检索证明;在Nature、Science 上发表学术论文需作者本人提供纸质版检索证明;ESI 高被引论文需作者本人提供纸质版ESI高被引检索证明。
2. 在西安邮电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认定目录(见附录8)中发表论文,需要提交论文原件和论文封皮及目录页复印件1份。在SSCI期刊、A&HCI期刊发表论文,需提交检索证明及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理论版)和《光明日报》(理论版/理论与实践版)发表2000 字以上文章,需提交报纸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西安邮电大学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认定目录(见附录7)上发表前被CPCI-SSH/EI收录的论文或在其它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CPCI-SSH/EI 收录的论文需要提交收录证明及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 咨询报告、成果要报、专家建言,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被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并被国家部委采用,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 著作及译著(教材、编著等不予受理)需提交原件和著作封皮及版权页各1份(西安邮电大学认定权威出版社详见附录2和其他省级或大学出版社见附录1)。已获得西安邮电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和学院经费资助的专著不再受理奖励事宜。
7. 发明专利以科研处提供检索数据为依据进行奖励。对于未检索出发明专利数据,需作者本人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标准提交批准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各1份;
8. 学术会议需提交会议议程、照片或西邮新闻网截图,由学院提交奖励分配名单及发放明细;
四、时间安排
2020年9月30前;由各学院科研管理员统一将纸质版奖励的证明材料交至办公楼108室,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将最终统计奖励数据发放至各学院,各学院须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并在学院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重大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核人员及奖励人的签字及盖章的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五、其他说明
1、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为确保后续奖励发放无误,请各教师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2、如有未获得正式证明材料的重大科研成果,可在下年度申报;
3、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与科研处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者必须如实提供重大科研成果材料,虚假者没收相关奖励并追究其责任。
5、提交的所有原件证明材料,科研处复核后返回。
联系方式:
科研项目管理科 电话:88166098 ,联系人:李进忠(自然类)王晓甜(社科类)
办公地点:办公楼105室
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电话:88166095,联系人:张欣
办公地点:办公楼108室
科研合作与基地管理科电话:88166099,联系人:张中奎
办公地点:办公楼107室
科研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