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面
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
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
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国家哲学社会科
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建设
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
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共发布101个基础类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
重大考古发掘报告视投标和评审情况拟资助5-10项。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
般为每项60万-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可单独编
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
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积累。
2.设有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的良好条件。
4.投标重大考古发掘报告的单位须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田野考古团体领队资
格。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
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
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能为一
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
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
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
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投标重大考古发掘报告的首席专家须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领队资
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