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2年度西安邮电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面上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好青年教职工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岗教职工,年龄限定为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已经有一定的学术积累。
2、不受理已经获得地市(厅)级及以上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主持人申报。
3、校青年科研基金面上项目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4、校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按原要求结题外,课题负责人还需至少在本校学报上发表论文一篇,项目研究报告一份。
5、在读研究生、目前在外而近年内不能返回的人员,不得申请本年度校科研基金课题。
6、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为3—5人,年龄限定为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年限为2年。
二、选题要求
此次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的申报,优先资助:
1、各单位所确定的重点研究方向及其相关课题;
2、优先资助与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申报导向一致的项目;
4、优先资助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文科科研基地及研究所等科研平台研究人员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者向二级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二级单位须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归属学科不在本单位的申报者,应将申报材料交至对应的学科点所在二级单位处,统一纳入二级单位初审范围。
2、二级单位评审
各二级单位负责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各二级单位应结合自身的科研和学科发展特点,结合拟组建的科研创新团队,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过后,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校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由各二级单位评审合格后,直接推荐立项。凡未经二级单位评审并签署初审意见的项目,科技处一律不予受理;凡查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其他规定的项目,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3、各二级单位向科技处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2012校青年基金面上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申请材料由各单位于8月29日前统一交科技处。
4、非院系青年教工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科技处。
四、其它事项
1、教学类项目、一般性管理类项目等不列入立项范围;
2、课题实行限项申报,各部门面上项目资助名额咨询科技处贾勇。各单位应严格按申报条件进行筛选,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科技处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单位不再递补。
3、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资助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0.5万元/项。
五、征集2012校青年科研基金引导项目选题
为引导青年教师成青年学术团队和科研创新群体,鼓励青年教师在校内整合资源,冲击高级别项目的课题,面向全校征集2012校青年科研基金引导项目选题。各二级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学科建设或重点科研平台的主要研究方向,瞄准国家、地方、行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重点研究领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推荐2012年西安邮电大学校青年基金引导项目选题(不超过3个),并填写《2012年西安邮电大学校青年基金引导项目选题建议表》(见附件2)和《2012年西安邮电大学校青年基金引导项目选题建议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材料(及电子版)由各单位于8月29日前统一交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