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4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始申报,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发;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二、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经费限报1万元)和自然科学(经费限报2万元)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经费限报10万元(需有高校企业已签订实质性横向合同(6个月内的))。
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四、申报原则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14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3、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2014年度专项科研项目,可申报服务地方专项。
4、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五、申报要求
1、申报2014年人文社科、自然科学项目,请根据类别下载附件相应申请书填写,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专项申报材料一式3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直接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同书)一式7份。
2、由于申报时间比较紧,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统一交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进行筛选后统一集中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各二级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3年1O月10日一10月11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勇
电 话:8816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