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为表彰在通信标准化活动中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标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原信息产业部同意,国家科技部国科奖字[2005]31号文批准,本协会设立"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在全国通信标准领域开展"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活动。
评奖活动按照《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此项评选活动,获得二等奖以上的优秀项目可向国家相关奖励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必须是经相关主管部门或本协会发布并已经实践检验一年以上(含一年,2012年12月31日以前,下同)标准性文件;或是在国家重大工程中经过实验验证已经使用一年以上(含一年)规范性文件;或经企业批准经过实践检验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在相关标准化管理部门报备的企业标准;或是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采纳的国际标准文件;或是已经相关部门在标准化活动中采纳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研究报告等。
申报项目不得一稿多投。对于曾经申报但未获奖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但如果项目有新内容补充,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变化,可以再申报一次。
二、申报条件
(一)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制订为国标、行标以及其它标准性文件,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标准项目。
(二)有较大科学技术创新的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能够维护我国或企业权益的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采纳的,经过国外或国内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国际建议。
(三)有较大科学技术创新的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较大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并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对本企业和其他企业有示范作用的企业标准。
(四)在研究跟踪国内外先进技术,结合我国通信发展实际,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的技术分析,为制定标准或标准化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在标准化活动中产生重大作用的研究报告。
三、申报时间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7月31日24时
提交申报材料的纸件文件2份(详见附件通知)交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截止日期2013年7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为了方便申报和适于网上评比,今年申报要求:
全部资料在网上申报。上传标准文件正文及应用单位证明、技术评价证明、行业审批文件、知识产权等附件,从网络上传电子扫描件。标准文件正文和附件都必须为PDF格式。具体上传的的方式及要求见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如果标准正文在www.PTSN.net.cn的标准查询中能够检索到,申报者可不上传该标准正文,只需填写该标准在PTSN网站中的链接。
原则上申报项目的名称应与发布的标准名称一致,应写为:“《标准名称》ITU国际/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系列标准的申报名称应写为:“《系列标准的某个代表性标准名称》等**项ITU国际/国家/行业/企业标准”。
如申报项目中含有国际标准(须是正式批准、有编号的国际标准,详见《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一说明),并须明确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的程度,主导:指核心技术为我国自主提出,标准的主要内容以我国为主起草,需要指出具体提出的核心技术关键点和标准内容。参与:指参加国际标准起草,在其中作部分工作,需要指出具体起草的主要内容。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电话:8816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