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我单位参与完成的项目,就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项目内容及取得的主要知识产权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在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查阅相关推荐材料。对公布项目推荐材料真实性持有异议的,请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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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