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对高校科研实验室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是我校各学院的科研实验室(省部级和校级),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一)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
1.各学院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学院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省教育厅入校现场抽查阶段(2017年11月)。省教育厅将选定若干学校开展现场检查,听取情况报告,查阅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之前,将本学院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报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和《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各学院公章后报至科技处科研基地管理科(办公楼107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xin@xupt.edu.cn
联系人:张欣
电 话:8816609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科研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