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型陕西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按照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五新战略”要求,省科技厅在充分征集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2018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链(群)(包括重点产业创新链(群)、 特色产业创新链(群))和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陕西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或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本项目。申报单位应资信可靠,具备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3.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4. 自征集通知下发之日,未结题验收(以签发项目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承担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5. 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有充分的精力和时间完成研发任务。
6. 产业创新链(群)项目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上述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一)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三)通过审核的项目,经系统生成书面打印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A4纸简装一式7份,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长安校区办公楼107室。
三、其它事项
(一)申请预算说明
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在项目支持额度范围内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并提供一定额度的配套资金。
(二)项目受理时间及说明
1.项目的申报,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限或节假日不予受理。
2.系统填报时间: 2017年7月3日9:00至2017年8月15日17:00。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17年8月25日9:30,逾期不予受理。
4.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切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勇、王晓甜、张欣
联系电话: 88166098、88166099
科研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