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04-04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通知,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做好此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凡已到期未结项的项目和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项的项目都在结项范围。包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哲学社科重点基地项目四类。
二、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1.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http://stmis.xauat.edu.cn/report/)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安排时间集中办理。达到结题要求的,即颁发结题证书。
2.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形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并与省教育厅商定验收专家和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委托学校组织,省教育厅派员参加。验收通过后,颁发验收证书。
3.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形式,以实验室为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提交验收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并与省教育厅商定验收专家和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委托学校组织,省教育厅派员参加。验收通过后,颁发验收证书。
4.哲学社科重点基地项目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形式,以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为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提交验收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并与省教育厅商定验收时间和验收专家,验收工作委托学校组织,省教育厅派员参加。验收通过后,颁发验收证书。
三、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各项目负责人在此时间之前按照结题报告、项目责任书的顺序装订一式三份,有关附件(研究报告、论文、成果、专利等)一份,经学院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上交科技处科研管理科。结题验收材料由各学院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联系人:贾勇,王晓甜
电话:029-88166098
科技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