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文件通知,根据省科技厅《关于 2021 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办发〔 2021〕75 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学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推荐名额
2021 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我校被分为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教育厅给我校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位、青年科技新星3位,各院系进行排序推荐后,到学校进行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二)青年科技新星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3.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公开公正择优推荐。
(二)各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针对“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能源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氢能、未来通讯技术、北斗导航、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提出的打造“三支队伍”等急需紧缺人才,给予重点推荐。
(三)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最后评审后,将申报人信息在本校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无异议后形成正式推荐意见,上报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及申报时限
1.各单位将最终推荐人员的申请书或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以及盖院系公章的排序的各类人才汇总表,于9月6日前报科研处107办公室,过期视为放弃推荐。
2.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员,请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9月10日前交到科研处107办公室。
联系人:周彦
电话:029-88166099
科研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