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做好我校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厅市联动重点项目(定向申报)、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科研合同双向补贴计划(详见附件)。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各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一般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青年、重点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请各单位重点审核此项内容。
(三)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其他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的,可申报除在研项目类别外的其他类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4.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还有如下限项要求:
①本类计划中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不支持同一个项目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立项,不支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此项审核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申请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查。
②本指南发布之后至2022年11月30日前,申请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及时向科技厅报备,并提出撤项申请。
(四)诚信要求。科研任务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降低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五)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程序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一)申报者事项
1.没有申报账号的教师,自己先在系统登录页面自行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将项目申请人的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学院等相关信息发送给各学院科研管理员进行登记汇总,各学院将汇总材料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在系统中设置项目申请人的人员属性、所在学院等信息。
2.已经有申报账号的教师,可继续使用原账号登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注:用户名为邮箱,密码如果忘记,可通过登陆页面“忘记密码”功能找回)。
3.学生作为项目参与人,自己在系统登录页面注册账号即可;外省外籍人员作为项目参与人,提供姓名、电子邮件、手机号码、证件号码(身份证或护照)、单位名称等信息由科研处在系统中设置添加账号。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2.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在下拉选项选择“拟申报类别”,进行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以及上传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检查后提交。
3.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4.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逐级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申请书将无法退回和修改。
四、重点支持
(一)优先支持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的项目。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应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
(二)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原则上需企业或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
(三)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拟上市企业等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鼓励联合国内外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五)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五、经费预算
(一)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重大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2.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二)项目预算
1.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
2.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重大重点项目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3.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3号),对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全部项目,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及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六、时间要求
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1.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至2022年6月20日17:00。(项目申请人提交完毕);
2.学校集中审核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5日17:00。(学校审核提交完毕)。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学校通知时间提交,避免逾期提交出现无法审核等问题。非集中审核时间,不予审核。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做好各类计划项目的组织、策划及申报工作。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七、联系方式
(一)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进忠(029-88166098)
平台及团队项目:周彦(029-88166099)
(二)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工业领域)项目联系人:席蒙(高新技术处),电话:029-88440994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农业领域)项目联系人:李艳杨(农村科技处),电话:029-81770897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社会发展领域)项目联系人:郑会娟(社会发展科技处),电话:029-87294140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联系人:李戟(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话:029-81294887
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高云(基础研究处),电话:029-81129231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系人:董欣(成果转化处),电话:029-81294835
厅市联动重点项目联系人:许海晗(区域创新处),电话:029-81294670
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项目联系人:苗宏雄(区域创新处),电话:029-87292778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科研合同双向补贴项目联系人:张岩实(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电话029-87294281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联系人:周莹(人事处),电话:029-81776101
软科学项目联系人:乔顺利(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电话:029-87294265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联系人:何江波(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话:029-81294839
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项目联系人:白宇(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电话:029-87294148
总体咨询: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咨询:联系人:张岩实陶鹏飞薛向宏
联系电话:029-87294281,029-81773390
网络系统填报咨询:电话:18089296080 QQ群号:377398314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3年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2023年度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