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邮电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高质量发展任务,提升科研平台建设水平,推动科研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研力量整合,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对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凝聚的支撑作用,根据《西安邮电大学重点建设科研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西邮校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重点建设科研平台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聚焦国家重大紧迫战略需求,面向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突出“邮”和“电”的科研特色,学校分批次遴选重点建设的科研平台,每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建设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
(二)重点建设科研平台原则上应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若为省部级平台,我校应为主持单位)。结合学科发展规划,优势明显、国内有影响力的其他平台亦可提出重点建设申请。
(三)申报重点建设的科研平台应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特色鲜明,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完善的发展规划、明确的建设和工作目标、稳定合理的科研团队、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
2.重点建设科研平台的校内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在岗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3.近三年团队成员以第一完成人满足以下情况之一:人均年到款经费不低于20万元(非自然科学减半);或主持国家级课题不少于3项;或近三年主持省部级课题不少于7项;或近三年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成果1项。
(四)已有的科研平台经学院推荐提出重点建设申请,科研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名单和岗位设置。
(五)考核按照《西安邮电大学重点建设科研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西邮校发〔2022〕52号)(附件1)文件执行。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认真填写《西安邮电大学重点建设科研平台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 送至办公楼107办公室。
联 系 人:岳本勇 周彦
联系电话:029-88166099
附件见广讯通
科研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