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甬政发[2021] 24号)、《关于印发《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甬科资[2021] 4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我校参与宁波市眼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合作研发的科技成果“人工智能辅助下的新三级眼科诊疗防盲体系核心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拟申报2023年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现将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等相关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凡对拟提名项目的真实性、知识产权归属等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月1日
联 系 人: 王晓甜
电 话:029-88166095
附件:项目公示信息
科研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