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中关于对保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的要求、以及《西安邮电大学保密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开展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2.将保密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狠抓保密法规制度的落实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对涉密人员教育管理,保密工作成绩显著;
3.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有关人员掌握应有的保密知识,普遍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4.全员保密意识强,保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力;
5.本年度内单位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未发现违规行为。
(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1.自觉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能力;
2.非常熟悉并认真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3.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熟悉业务工作中涉密事项和工作重点;
4. 在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生产、管理、涉外等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涉密工作岗位上满一年以上;
6.本年度没有因个人原因发生失泄密及保密违规事件。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保密工作先进集体1个,保密先进个人2名。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照上述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校保密办根据申报材料和日常保密工作情况拟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校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评选条件和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各单位于2021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学校保密办(东区后勤综合楼304室 联系人:周秋霞 88166851)。
校保密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件1:西安邮电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