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保密管理工作的开展,树立先进典型,根据上级保密工作文件精神和《西安邮电大学保密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开展本部门、项目组的保密工作。
2.切实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保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落实有效,防范到位,监管有力,能够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保密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部门保密检查、保密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整改,保密工作成绩显著。
3. 强化对涉密人员教育管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有关人员掌握应有的保密知识,普遍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4.本年度保密工作未发生违规行为及失泄密事件。
(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能力,是部门(项目组)保密工作的骨干力量。
2.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工作积极主动,积极参加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及时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熟悉业务工作中涉密事项和工作重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
3. 在涉密工作岗位上满一年以上。
4.忠于职守,本年度没有因个人原因发生失泄密及保密违规事件。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 本年度拟评选“保密工作先进集体”1个。
(二) 本年度拟评选保密工作先进个人2人。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照上述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校保密办根据申报材料和日常保密工作情况拟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校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
请各单位将申报、推荐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前交学校保密办。
联系人:周秋霞 88166851。
西安邮电大学保密办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