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青年科研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4-05-29
各学院、各部门:
2014年度西安邮电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面上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好青年教职工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岗教职工,年龄限定为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已经有一定的学术积累。
2.不受理已经获得地市(厅)级及以上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主持人申报。
3.校青年科研基金面上项目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在读研究生、目前在外而近年内不能返回的人员,不得申请本年度校科研基金课题。
5.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为3—5人,研究年限为1年。
6.已经获得2次基金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能申请。
二、选题要求
此次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的申报,优先资助:
1.各单位所确定的重点研究方向及其相关课题;
2.优先资助与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申报导向一致的项目;
4.优先资助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文科科研基地及研究所等科研平台研究人员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5月29日—6月10日申报者向二级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二级单位须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归属学科不在本单位的申报者,应将申报材料交至对应的学科点所在二级单位处,统一纳入二级单位初审范围。
2.6月11日—6月12日各单位将初审后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科技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2014校青年基金面上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统一交科技处。
3.6月13-6月14日各二级单位负责对通过科技处审查合格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各二级单位应结合自身的科研和学科发展特点,结合拟组建的科研创新团队,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过后,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校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由各二级单位评审合格后,直接推荐立项。凡未经二级单位评审并签署初审意见的项目,科技处一律不予受理;凡查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其他规定的项目,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4.非院系青年教工申报的项目于6月10日前直接报送科技处。
四、其它事项
1.教学类项目、一般性管理类项目等不列入立项范围;
2.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资助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0.5万元/项。
联系人:贾勇,王晓甜
联系电话: 88166098
附件:
校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