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6-12
各单位:
2014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2014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活动要求,我校作为推荐单位组织项目申报,择优向西安市科技局推荐。为做好我校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采取自主申报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和市科技创新企业家奖由推荐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推荐或专家推荐参与评审;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安排组织推荐及评审。
申报推荐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推荐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的,其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再以团队的具体成果推荐本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推荐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的团队领军人才和市科技创新企业家奖的企业家,不得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推荐本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3.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
4.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推荐。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同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核心技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必须合并申报。同一个主要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已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不得以更改名称或以同一核心技术系列产品的形式再行申报。
6.上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未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两次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
7.推荐项目要求具有实际应用验证,应用情况及其经济效益须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技术转让项目所签订的转让合同经登记确认可视为应用证明。
8.推荐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并取得登记号(科技成果登记联系人:王琦 ,电话:68518702,68518763)。
9.科技处对推荐项目相关内容须进行认真审查,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的一律不得推荐。
10.专家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陕西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西安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以上可联名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每名专家限参与一个项目的推荐。
二、申报推荐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推荐必须首先通过西安科技网提交(http://www.xainfo.gov.cn/),然后输出正式申报推荐材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市科技创新企业家奖根据提纲模板编制申报推荐材料。
2.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载明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3.申报推荐材料中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技术评价证明(鉴定证书、验收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一致。
4.报送申报推荐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推荐材料两套.
5.申报推荐书面材料具体要求:①申报推荐书(主件)不超过60页,附件材料不超过40页;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建议双面使用;③申报推荐材料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
6.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只需提交纸质申报推荐材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和市科技创新企业家奖应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文档格式为word97-2003。
三、截止时间
1.书面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书面申报推荐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处成果科 ,电话88166097。
3.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网络提交时间6月15日至7月10日。请各推荐人根据编写情况尽量提前择期提交,避免截止期前集中提交网络系统拥堵。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材料说明。
附件:
关于2014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附件.zip
科技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