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定于近期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热心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承担工作的身体条件;
4.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第一署名人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或二等奖;作为第一署名人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或二等奖。
二、工作职责
参与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结项评审工作,指导在研项目高标准完成研究任务,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三、工作要求
1.推荐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要广泛动员、坚持标准、择优推荐,严肃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汇总表》一式一份、《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个人信息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容娅楠 联系电话: 88166097
电子邮箱:34418345@qq.com 科研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