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要求,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交;请在成果列表中标明成果年份,并剔除非本年度的研究成果。如果本年度没有成果,不用填写,可以后续再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我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
二、结题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于2月21日前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不含附件材料),一式1份于3月5日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3、经费决算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2)经费决算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决算时注意应付未付、预付款等都不列入支出范围,做到账表一致。
(3)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与“计划书”的经费预算不符的,请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预算调整内容应在结题报告的“经费决算表”中体现,且在“决算说明书”中说明理由,并注明“预算调整已经学校审批通过”。
(4)项目负责人将系统导出的“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到财务处办理签章。
4、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5、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2)报告正文、决算说明书应逐条填写,提纲不得删减,没有内容的,应填“无”。
联系人:李进忠 联系电话:88166098
科研处
2021年1月6日